假离婚大都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虽然法律并没有这个概念,但现实常常发生。一般包括这些情况:通谋离婚,双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离婚;欺诈离婚,一方未达目的而欺诈对方离婚。双方假离婚的,依然产生法律的效力,双方不再具有夫妻关系。
一、写离婚协议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否规避法律、逃避债务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或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债务或计划外生育等问题而搞假离婚,往往将夫妻共同财产在协议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债务反而由实际欠债的一方承担,使得许多债权无法实现。虽然法律上对此作出制约性规定,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仍由双方偿还,但时过境迁,在执行中往往不尽人意。
(二)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往往在结婚时有的采取欺诈手段或者胁迫、骗取的方式领取结婚证;在离婚时,以欺诈、欺骗的方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等,民政机关由于法律规定的局限性,很少予以审查。
(三)是否存在违法性
在非诉离婚协议中,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在订立协议时往往存在违法现象。
(四)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常常对履约的时间、地点、场所、方式等重要因素缺乏严密的安排,导致日后无法操作。
(五)是否具有强制力
一般离婚夫妇都有一些矛盾和怨恨,加之日后经济承受能力及再婚等因素的影响,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不可能心平气和地按时付款。而非诉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到时侯还得走诉讼之路。
二、为买房假离婚有效吗
假离婚,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简单说来,夫妻双方不是真的要离婚,而是出于一定的目的而暂时离婚,等目的达成之后再复婚。
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他们的离婚行为都是有效的。夫妻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就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离了以后,万一有一方不复婚,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实践中,不乏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其实是真的想要离婚,提出假离婚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另一方的配合。当目的已经达到,对方满怀希望提出复婚时,却被无情的拒绝,说好的复婚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假离婚”案件中,容易引发争议的还是财产问题。对于财产归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时通常会以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作出安排。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就可能会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一方所有。可当双方最终并未复婚时,另一方无疑会认为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或者撤销离婚协议。只有当事人举证证明存在欺诈与胁迫两种情形,即意思表示不真实时,才能够否定离婚协议的效力。
三、假结婚的情况有哪些
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况:
1、通谋离婚;
2、欺诈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因双方通谋或欺诈而离婚的真实意思。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双方在自愿平等下同意终止婚姻并注册,离婚都是有效的,离婚后不再是夫妻。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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