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协议的公证人需要写吗
公证人指的是经政府执行机构认可并授权,而执行确认、宣誓或保证、见证签名、或核准文件等特定职能的公职人员。在签订合伙协议后,如果送至公证机构公证,则需要公证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二、合伙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违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所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而对协议进行公证,仅是可以证明或保证所签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协议本身的效力不能产生影响。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做公证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只是多了一个部门见证而已,以后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作为证据而言让法院采信的程度要高于没有做公证的,仅此而已。
二、办理合伙协议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个人合伙协议公证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合伙人的身份证件;
2、合伙协议书;
3、各合伙人的经济能力和从事与合伙相关的职业、技术能力证明;
4、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合伙经营投资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5、其他与合伙有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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