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清算期间公司的法人人格仍在,仍可以用公司名义对外活动,但是清算期间公司的行为能力受到较大限制,公司不得再对外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公司在清算期间签订合同有效吗
1.公司在清算期间,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以签订的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全文5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