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岩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出租人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本人不能来办理的必须本人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承租人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本人不能来办理的必须本人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二、龙岩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办理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住建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住建部令第6号)第十八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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