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登记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要注意的事项有: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房屋是否属于不得出租的房屋。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当事人按照要求补齐即可。
二、房屋租赁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租赁登记流程
房屋租赁登记流程如下: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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