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买卖房子合同买方我想违约怎么办
如果买卖房子合同买方我想违约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卖家违约,作为买家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合同解除权不能任意行使,即使卖方违约,买家要行使解除权仍需要具备合同解除权。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即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内约定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该条件具备时,一方可以通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权即民法典规定的对方违约情况下的解除权,主要包括对方逾期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对方违反合同致使己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等等。在以上情况之一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在房产交易中,卖家一旦违约,吃亏的向来都是买家,那么买家该采取哪些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买家可以在与卖家签订完合同之后,便抓紧时间办理过户事宜。一般来说,卖家之所以会反悔,多是因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看见房价上涨,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才宁愿支付违约金也不远再继续交易,如果买家赶在房价上涨之前就促成交易,自然不会产生纠纷了。
其次,买家也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金额较高的违约金,以此来防止卖家反悔。卖家多数是因为违约金低于房屋的再出售价值,所以才选择前者,若违约金金额大于房屋再转让价值,他们自然不会反悔了。
在大部分情况下,卖家都是不可以反悔的,但在个别的情况下,想要反悔也不是不可以。
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易双方的行为并没有被合同约束,大多数的承诺都是口头上的,所以这个时候,卖家是可以反悔的,不过要通过协商解决。
此外,若在交易过程中,卖家发现买家的资质有问题,比如身份证是假的或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这时卖家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选择反悔不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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