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和要求
申请、核准
1、定期定额纳税人若在停业期满前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向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申请,填报《定期定额户停业(复业)报告书,登记管理岗(综合服务岗)受理后,录入复业日期。
或由登记管理岗根据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输入系统后打印《定期定额户停业(复业)报告书,交由纳税人签字确认。
2、停业期满后,纳税人不提出延长停业时间申请的,从核准停业终止期限之日起将纳税人视同已经恢复正常经营,《综合征管系统自动恢复对纳税人的正常税收征管。
3、虚假停业
日常发现纳税人虚假停业,填写《工作联系单,由登记审核岗(综合服务岗)进行复业处理。
全文2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