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迪庆残疾人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本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张(申请表、评定表和残疾人证各贴1张);
4.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证明材料。
二、迪庆残疾人证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三、迪庆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1.申请:本人或者代办人到残联窗口申请;
2.受理:县级残联或乡镇(街道)残联接到办证申请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及其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凡资料不全者,待资料补全后再行受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评定机构符合相关资质的评定人员进行残疾评定,并填写残疾评定表得出残疾评定结论。根据残疾评定结论,对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含残疾人基本情况、评定的残疾类别和等级等。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将公示结果报县级残联;
3.审查:县级残联对申请人办证申请、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受理程序等进行审核;
4.决定: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受理程序符合规定、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级残联予以批准发放残疾人证;
5.送达:发放残疾人证。
四、迪庆残疾人证办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
第六条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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