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类型是比较多的,不同的法律关系签订的合同类型也不一样的,如果双方建立了劳务关系的,就需要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其实就是属于一种协议,劳务者与用工单位就完成某一项工作而签订的,在平等协商的情况就劳务报酬、工作内容等问题协商的签订的。
为什么劳务合同不能随便签?
若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只是普通的合同关系,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当事人不能通过《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保障自己的权利。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为平等民事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自然人。劳动合同一方主体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适用《民法典》,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
3、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务合同当事人属于劳务关系,劳动合同当事人属于劳动关系。
4、争议解决方式不同。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不能就争议处理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当事人存在劳动争议的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而是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若存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逾期未受理,以及当事人对仲裁处理不服的,当事人才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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