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商品房,但经济适用房需收回,可以参考湖南省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要购买其他住房的,需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什么
近年来,房地产项目不合法的投诉是一大热点,核实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保证五证俱全,是挑选房屋时要特别关注的。这“五证”包括:
1、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4、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5、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在这“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同时,购买期房时还要考查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是否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是否已确定。
在实践中,您还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材料开发商是需要明示的,比如: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经批准销售的平面图、立面图等。如果开发商不愿意公示的,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先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看看还是否应该购买。
《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湘建房[2008]460号)第三十八条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州、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回购。政府回购的原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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