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生育津贴计算
依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第三条: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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