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小区建筑物外墙因质量问题脱落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如果保修期已过,则由物业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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