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破产清算应当由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申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的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等。在受理审查阶段,破产裁判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及时对申请人主体资格、案件管辖权、债务人破产能力、破产原因等进行审查。
一、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该怎么办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如何向法院提出清算
申请破产清算时,首先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目的;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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