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吗
股东不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能申请公司破产的人是债务人或者公司的债权人,而债务人是指破产企业。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如何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三、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
和解申请只限于债务人提出。
3.清算人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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