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内车被盗
业主诉物业失职
因放在小区里的汽车被偷,杨某以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义务为由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8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杨某诉称,自己每月缴纳150元停车费,将车停在固定车位,今年4月的一天,杨某家深夜进了小偷,盗走现金数千元、手机及小轿车钥匙。小偷拿着车钥匙将停车位内的车辆开走。杨某发现后报警,但丢失的财物至今未追回。
杨某认为小区的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小偷入室盗窃且驾车逃离,小区门口保安没有检查车辆的智能卡及有关证件,违法开放关卡,导致车辆丢失。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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