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厅经调查核实,严肃处理了两家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中相互串标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了解到,山西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山西紫牛科贸有限公司和山西指北针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晋财购罚决『2001』1号)。
据了解,8月11日,在由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自动化项目招标活动中,山西紫牛科贸有限公司和山西指北针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了投标,评审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两家公司存在问题,并将问题做了详细笔录,随后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实地调查,向山西省财政厅报送《关于山西紫牛科贸有限公司和山西指北针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围标、串标的调查报告》(晋政采函『2010』30号),并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
此事引起山西省财政厅的高度重视,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核实,发现两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一正五副)的封皮所标注的供应商单位名称是一致的,均为山西紫牛科贸有限公司,即山西指北针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活动中提供的报价文件(一正五副)的封皮供应商单位名称为山西紫牛科贸有限公司,盖章名称却为山西指北针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已证实这一点。
对于两家投标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山西省财政厅明确给予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即3047元,由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代为上缴财政,同时将两家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
刚开始,两家公司矢口否认,拒不承认其违法行为。后经核实,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其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琚良太明确指出,法律的权威不容践踏,近期还可能会处理几家违法违规单位,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山西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必定严惩不贷,坚决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广大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大环境。
全文8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