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凭合同在拍卖后还有效吗
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租凭合同在拍卖后存在的形式有哪些
1、在房屋出租之前,就已经设定了抵押权,比如房屋是通过银行按揭购买,因出租人无法清偿债务,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为实现抵押权,通过法律途径将该房屋拍卖、变卖的。
2、房屋在出租之前,已经被司法查封,并且通过司法程序将房屋进行拍卖、变卖的。
3、租户在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对此另有约定,比如约定在租期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时,租赁合同也就此终止的
4、租户存在比如长期不按时交纳租金,擅自转租等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行为的。
三、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关键取决于三方面:
1、合同主体有效;
2、合同内容合法;
3、意思表示真实。
4、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
5、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
6、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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