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接管建设工程;2。未经验收,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暂停、延期施工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暂停、闲置、倒运、机械设备转让、材料构件积压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
4。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资料不准确,或者逾期不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造成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者修改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的实际消耗增加费用。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事项遗留问题;
(2)通水,施工所需的电力、通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到专用条款约定的地点,以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施工主要道路之间的通道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以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文件、临时用地、供水、供电、道路交通中断、爆破作业等申请审批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明除外);
(6)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承包人现场检查;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根据不同的发包方式,建设工程承包主要有两种方式:(1)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整个建设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签订总承包协议,承包人对整个建设工程负责。这里的承包商可以是一个单位。对于大型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工程,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签订总承包合同。(2)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实行平行承包。
关于您提出的“建设工程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的问题,如果发包人改变计划,提供不准确的资料,或者逾期不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造成返工,勘察设计的停工或变更,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费用。这是建设项目业主应该关注的问题。这里面有很多钱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无法拿到手。你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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