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超过48小时以上还能算工伤吗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五条规定,在执行正常工作任务时及工作岗位上,结果突然发生的疾病导致本人生亡或经过紧急救治后于48个小时内仍无法挽救生命的情况,应被视为工伤事故。
从实际操作角度出发,对于48小时的计算起点,必须以医疗机构所给出的首次诊断时间为依据来确定。
如果在这短短的48小时之内发生了死亡现象,则应认定为工伤;假如超出此期限发生死亡事件,则需根据医学与法律规定予以因病去世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在公司楼道散步摔倒算工伤吗
倘若您在工作场所中不慎跌倒并且伤害与工作事件相关,我们理应将其判定为工伤事故。
举例来说,如果上班路途中由于工作职责需求而意外摔倒,也有可能被定性为工伤事故。
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员工应该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接受相应的救治,如果并未遭受严重伤害,他们可以和雇主就赔偿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在此情形下,雇主有义务为受伤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具体补偿额度依据实际伤势而定,保障范围涵盖医疗费支出以及日常生活费用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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