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
居住权设立的条件如下:
1、设立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设立居住权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3、设立居住权应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设立所涉主要申请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记载居住用途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4、居住权设立的材料:
5、依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提交居住权合同;
6、依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提交生效的遗嘱和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为遗产管理人的,还需提交足以证明其为遗产管理人的有效文件);
7、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
8、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设立居住权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对居住权与抵押权怎么规定的
关于居住权与抵押权的规定如下: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6、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7、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8、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9、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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