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隐瞒是同性恋者的事实,不是法定的损害赔偿的情形。
另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里,明确排除了有配偶者与婚外同性同居的情形。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规定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规定,男性不得在女性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女性权益,旨在给女性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但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起的离婚诉讼有一个特殊情况可以受理,即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怀了其他男性的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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