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和辞退的区别是,裁员是由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不是由员工的过错造成的;而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
一、调岗培训后仍不能胜任被辞退是否合法
调岗培训后仍不能胜任被辞退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辞退分为哪些类型?
辞退又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属于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但不至于开除,正常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开除是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措施,并且属于一种行政处分。双方区别在于只有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开除,而反之,劳动者没有存在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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