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北京自住房资格
1、是北京户籍的家庭,且名下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
2、持有有效暂住证,并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
3、单身者购买需满25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二、自住房的申请条件
准入条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须取得本区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离异的申请人,离婚时间应满3年。
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96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16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91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451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1200元。
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不超过13万元,2人户家庭不超过19万元,3人户家庭不超过26万元,4人户家庭不超过32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不超过38万元。
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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