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监护人可以分为三类: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分为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按担任监护人的顺位,可分为:
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2.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兄、姐。非法定监护人:
3.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
4.协议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5.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6.有关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哪些人可以作为监护人,监护人有哪些设定办法
可以作为监护人的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的设定办法:(一)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二)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三)委托监护。(四)遗嘱监护。
三、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为父母。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离婚不会改变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行使。
离婚改变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权的改变不会影响到监护权。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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