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若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则不会导致违反法律规定,然而却会构成对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当开发商收到买方的催促并在合理期限内有所作为时,虽然买方无法立即解除整个购房合同,但是他们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买方的催促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其延迟原因的话,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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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