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此情况便可被视为违反合约约定的行为;而若是因开发商本身之外的其他因素所导致的交房延误,则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作违约事件。具体而言,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先前签订的合同义务或是未按约定行事,那么他/她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违责,包括持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及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等等。
再者,根据第五百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当一方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表明其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向其提出违约责任的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3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