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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依法让劳动者休产假的,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
您可以先查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员工福利有关的单位管理规定,如果没有涉及的话,我国劳动法上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男员工的产假,可以参照《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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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于单位不让休产假怎么办的回答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出,不给休产假、单位属违法。公司制度中的该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小编的简单介绍,大家知道了女职工怀孕请假单怎么写。职工休产假之前,应该提前和人事部门打好招呼,以便对工作做出适当调整。在请假单中写清请假的事由,休产假天数及工作安排等。一般情况下,单位人事部门都会准假的。如果女职工休产假的权利受到侵害,其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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