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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人并不一定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因为土地使用权具有最高年限的限制,如果期限届满后没有办理续期,那么此时房屋所有权人并不是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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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不是同一概念,两者是不一致的,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而土地使用权,是指兴建房屋土地的使用权,房屋产权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有期限。
1、一般情况下,要先有土地使用权证才会有房屋所有权证,这个顺序不会变的! 2、你既然有房屋所有权证,说明你们那的土地和房屋是统一管理的。所谓统一管理就是说房屋部门既管房子又管土地,这样你的产权证上会有房屋的信息,也会有土地的信息,比如地号,土地四至(就是从哪到哪是用来盖你们这个小区的),你自己仔细看一下产权证。 3、另外一种方法是去看下最后一页加盖公章的地方,公章盖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字样还是“房屋”管理部门字样,前者也说明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的。
不可以。我国法律中有房地一体的原则,即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法律作出这一规定,其理由在于:(1)离开土地的建筑物不具备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独立的构成抵押标的。任何房屋都是建立在土地上的,土地是地上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在实践中不能独立存在,在法律上也是不能独立移转的,因此必须地随房走。(2)房屋虽然不是土地的本质组成部分,土地本身可以独立的移转,但是如果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不进行抵押,就可能出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主体不一致的状况,从而发生权利的冲突与摩擦,不利于物的有序利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防止这种权属不一致的矛盾,就有必要将房屋与土地视为一个整体,从而要求房随地走。宅基地的使用权本身具有其特殊性,包括使用对象的限定、分配数量的限定、分配单位的限定等,如果允许单独交易宅基地上的房屋则会引起管理上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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