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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首先要确定你父亲和砖厂是否有劳动关系。若有,还要看凌晨3点是不是你父亲正常的上班时间,若是,可按工伤标准计算赔偿。 其次,工伤伤...
1/应当属于工伤,由单位在3个月内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单位不申请的,伤者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待伤情稳定之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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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你父亲受伤的情况,属于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应予赔偿的项目主要有:1、医疗费;2、护理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营养费;5、交通费;6、误工费(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须休息的期间的误工费);7、如经鉴定为伤残,还应有残疾补助费等。 10.15
如果你父亲和建筑公司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属于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需要你们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再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根据级别索赔,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根据级别还有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按照你母亲的月工资标准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你母亲所在的单位给社保局交了保险,就可以向社保局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交保险,可以向单位申请各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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