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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算辞职吗

2022-03-29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邮件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吗?”邮件属于我国法定的电子证据(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主要是看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有积极采用电子通讯使用的情况。如果该用工单位未使用电子邮件,那么可以认为该用工单位未收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反之则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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