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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大多不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内,购房者最好要求将赠送内容写入补充协议中。对于保护买房人的利益,首先要清楚赠送部分的真实情况,无论是面积还是...
赠送的面积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其实就是一个说法而已,有些面积是可以使用,但是不计入容积率的,比方说一些设备飘板、露台、未够计算建筑面积的飘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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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赠送面积、零公摊”,近期九水东路一处楼盘的宣传语吸引了不少市民的注意。近期记者来到该处楼盘,置业顾问在介绍完传统的打折优惠和开盘立减之后,就开始重点推介面积赠送。据了解,该楼盘的高层和多层都有赠送面积。“宽阔的半封闭阳台半买半送,多层楼房底层带下沉式阳光房、地下室、顶层带复式阁楼。”该置业顾问告诉记者,“有的面积赠得多甚至可抵消公摊,达到零公摊。”
其实就是一个说法而已,有些面积是可以使用,但是不计入容积率的,比方说一些设备飘板、露台、未够计算建筑面积的飘窗台等等,本身就是不计面积的,但可以使用,赠送了给你,就是只有你可以使用(其实别人想用也用不了),增加了房子的附加价值。但其实也不是完全免费的,开发商会在计容面积(购房合同面积)里的单价上相应提高一点(一般比同条件的其它没赠送的户型的单价要高一些,但总体来说的性价比高,买卖双方都挂着个算盘的)。
对于购房者所谓的“送面积”,在开发商业内叫“偷面积”,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有人形象地将“送面积”比喻为“逼良为倡”。其中原因有三:一是政府的高税收逼得开发商使出“送面积”的招数可以避掉销售过户环节的一大笔税费;二是高房价逼得购房者选择这种“送面积”的房子,同地段同等价格的房屋当然有“送面积”的比没“送面积”的实惠。于是开发商打出“送面积”的促销噱头,购房者趋之若鹜,看样板房时都会问问哪些地方是赠送的面积,不送面积或送面积少的房子会被认为是性价比差,成为被购房者首先淘汰的对象。小区因“送面积”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产生的迟延办证纠纷也层出不穷。有网友反映当时买房时被某房地产商“买一层送一层”的广告所吸引。销售的户型图标着上下两层。入伙时开发商交楼的毛坯房里已完成了中空楼板的一层加建,但开发商为规避法律责任,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施工委托协议书》,约定购房者委托施工方加建一层楼板,也即是开发商承诺的“送面积”。但是因为建楼板、阳台擅自加建、改建等情形,与报建施工图不符,小区属于不予规划验收的情形,国土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已装修入住一年多的700余户购房者面临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局面。“送面积”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送面积”是改变规划加建,未经报批更改手续,如上述案例中加建一层属于违规,存在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第二种“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如一楼庭院、屋顶花园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第三种比如在L形露台上围起一道玻璃或封闭一面墙,就多出一间房来,这种形式在样板房里可以看到,但交楼标准并没有这道墙,围起来的这部分面积也不载入产权证,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都存在着法律障碍。近段时间以来,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叫停开发商“买房送面积”的促销行为。现在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不知道何时出台关于建筑面积的新规,一旦出台相关新规,之前建好的“偷面积”户型由于不合新的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无法取得《验收合格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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