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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权属争议的形式具有的多样性,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表现形式;根据争议发生时是否政府已经进行登记发证这个标准,可将土地权属争议分为未经政府登记...
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特点的案件,存在着许多区别,不能混淆。 1、起诉的条件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必须首先由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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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特点的案件,存在着许多区别,不能混淆。1、起诉的条件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犯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起诉的期限不同,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引起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三十日期满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能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但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关于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超诉的也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三十日期满后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3、纠纷的性质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是就土地使用权属发生争议,属确权案件,侵犯土地所有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要就是否构成侵犯土地使用权有争执,属侵权案件。4、诉讼请求的内容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属确认之诉。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属给付之诉。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土地确权行政方面的行为,还是一些民事方面的行为,当事人对结果不满意,都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对于土地确权行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
土地使用权产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时,受到诉讼时间地限制,而诉讼有效期是3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土地使用权纠纷是指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依据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以下列资料为依据: 1)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书; 2)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占用、划拨、出让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司法机关历史上已做出的处理争议的法律文件; 5)人民政府处理争议的文件; 6)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农民建房用地文件。土地确权和打官司是一样的,核心看的还是证据,如果土地在他们地界,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而你又没有调换土地的相关协议,那土地确权给对方的可能性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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