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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非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事故是不属于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疫情期间员工被隔离工资发放方式如下:1、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员工工资;2、对于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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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隔离期间,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时,分别顺延到员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停产在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不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方法执行。
1、因私外出,遭遇交通事故,并非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所以不属于工伤; 2、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根据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以后,你们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二、虽然你们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负担职工相应的医疗等费用,但是对于职工无理的要求或者超出正常合理的治疗费用等,你们作为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三、建议你们最好能和对方协商解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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