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务派遣工不属于劳务外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将本单位的某些事项外包给其他机构,由《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制调整。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外包不是一回事。
劳务派遣的争议中能约定管辖,但要与法律的规定一致,即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实施管辖。
劳动力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机构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由于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直接招用员工提供的劳动并无实质差别,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与直接招用的员工同工同酬。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的其他劳动者,则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不能由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用工单位自行约定,而是要根据社会水平,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4人已浏览
4,09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