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实际出资人是隐名股东,相对应的,经工商登记的股东是显名股东。工商登记的信息主要是起对外公示的作用,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
一般情况下,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事先会有约定,一方出资或部分出资,另一方出任名义股东或在出任股东的同时也部分出资,名义股东的权益按照双方协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实际出资人通常在公司法领域内属于常见名词,又称隐名股东、实际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相对应。投资者处于规避法律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目的,或基于投资利益最大化考虑,可能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对实际出资人的法律的地位没有明确规定。 实际出资人的认定依据通常来自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书面约定、且大多数股东知情。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登记在册的股东依法享有全部股东权利,特别是对外时,外界仅根据登记情况直接推定名义出资人就是实际股东,此时的实际出资人很难进行对抗。但对于内部争议来讲,当双方签署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时,并且有实际出资的情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反之则不被认可。
实际投资者通常是公司法领域的常用术语,也称为隐名股东和实际股东,对应名义投资者和显名股东。在际投资者的股权确认在日常操作过程中,仅有实际投资行为是不够的。还应当有证据证明自己参与了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等实质性行为。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可以认定实际股东享有实际股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权的,应当证明其已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是否完全出资并不直接影响实际出资人的股权所有权,只是参考因素之一。实际出资人满足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的,股权由实际出资人取得,但应当对公司承担未足额缴纳的责任和股东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未与他人订立持股协议的,为实际出资人。如果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而是代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则是名义出资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5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1,477人已浏览
1,3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