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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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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包括: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限制交易或已纳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有暗箱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因此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商品房进行认购。
申请退房的商品房条件包括: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时交付房屋,经购房者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3)开发商大幅度改变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在未经允许和告知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了房屋结构或者房屋的用途等行为,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4)购房者住房贷款银行未经批准,购房者与开发商无法协商支付方式,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开发商因为自身原因,超出法律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房产证,且在期满后超过一年仍不能办理的,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无论大于3,%还是小于3%购房者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房;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核实确实不合格。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甚至影响购房者的正常居住和使用,危及房屋的整体安全; (9)一房多卖或开发商抵押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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