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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商品房销售合同生效所需的条件是:当事人有能力书写证明,意味着自愿真实;建立销售关系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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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商品房需要办理证件主要是房权证和土地证,之后到物业备案,分别办理物业,水电气等相关手续,具体如下:买方购房后带着身份证明,大房权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评估报告,无房证明(首次购房的),发票,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权证,之后到土管部门办理土地证,再到物业,水电气等分管单位办理备案登记,取得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因此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商品房进行认购。
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是: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房屋具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基本生活设施已经满足交付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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