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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需要保存两年。《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像你这种情况,原单位给你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完全属于你所有,无论你是否在原单位,你都对你帐户上的公积金享有所有权。那么等你进入新单位,应为你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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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如果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不,那么在离职时单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同时单位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单位不得以支付经济补偿为由克扣员工的劳动所得。员工因为工资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所以你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是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之前你这种用工情况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2008年1月1日之后的你的权益你可以主张。
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 2、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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