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职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追偿。但是追偿的范围和额度要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来决定,如果工伤职工主观恶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职工应全...
1、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体系主要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部份构成。但是各地的社会保险开展情况并不一致。具体请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该构成了严重过错,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该员工,并且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员工因为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应当依据双方的合同和通过公示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其数额应当根据其过错适当确定。且向劳动者宣布。具体的办法可以参照《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进行。即:经济处罚从工资中扣除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员工在为公司工作中造成公司的损失应由双方分担,不能让员工全部承担。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与一般的民事合同不完全相同。在劳动同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通常单位给予员工的待遇是远低于员工为单位创造的财富的。因此不论单位应承担管理之责而言,还是单位从员工劳动中获得的大于给予员工待遇的利益而言,单位对员工造成的损失都应承担大头。据此该合同的这一规定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其编理由与该理由能否被法院采纳是两回事,需要证据的支持,无证据的支持是不能被采信的。3、你应针对对方的证据用相反的证据抗辩。4、5、这正是可用的法律。6、完全可以。7、除你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外,对员工的过失你应承担相应的主管之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5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1,0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