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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全体所有业主。《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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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读者来信中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本报邀请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王廷海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 李先生前不久刚刚入住某小区,入住后不久便买辆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可买车之后总因无处停车与物业保安发生冲突。原来物业服务公司把小区地面全部划格出租,除了楼群间的草坪划成停车位以外,还将小区内公共道路也划分了多处单侧停车位,甚者在有的车位地面上用白漆写明该车位已经出租给某号车使用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这种情况造成没有车位的业主或者业主家临时来人无法停车的问题,业主们该如何维权?开发商能否有权销售附属的车位? 王廷海律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服务公司有义务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给业主及来访客人,免费或者不限时间收费的停车场所,其中包括预留一些车位供来访客人使用。如果物业服务公司将停车位全部出租,也应该提供其他的场所为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和来访客人用来停车。业主们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切忌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您的诉讼请求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关于车位的所有权,如果开发商把车位的价格打入房屋销售成本里,该车位由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如果未把车位价格打入房屋销售成本里,车位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出售或出租。
地上车位占用的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场地属于业主共有,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的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没有法律保障,对买方来说风险很大。
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全体所有业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 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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