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按照规定进行重组。第二,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总是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一旦市场需求判断错误或决策偏差,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
依据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需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公司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且公司裁员需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即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如果公司违法裁员,则可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适用于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1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3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