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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受理破...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受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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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范围是: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债务人财产范围是: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1。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偿还取得的财产。2、因未履行合同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因为这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支付时有相应的支付,而且这种支付通常是等价的。3、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股份年终分红,合资企业利润分配。4、破产财产产生的孳息(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额外收入)或转让所得。比如房屋租赁收入、银行存款、证券带来的收入、破产财产转让价值超过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五、继续营业的收益。在破产程序中,法院可能会裁定允许债务人继续经营,此时企业继续经营所得属于债务人财产。6、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的财产。它包括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权利(包括无形资产权)而获得的赔偿;债务人因创始人补足注册资本而获得的财产;因债务人财产执行不当而执行旋转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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