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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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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续签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逾期不全部支付的,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使用证本来就是个人办理的,当地政府在对申请的土地面积、地籍等各方面进行过调查以后,确认无误的情形下,就会给当事人颁发土地使用证的。不过,农村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就是代表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一样的。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可以申请续签的,有关费用目前并未在法律层面上进行规定和明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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