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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公共面积应分配: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大厅和通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和其他功能为建筑服务的公共住宅和管理用住宅...
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物业服务小区承担的管理费用。 也就是说,现在很多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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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等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二)擅自占用、损坏或者移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等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四)占用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五)随意堆放、倾倒、抛撒垃圾、杂物,擅自占用、损毁绿地、花草树木,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悬挂、张贴,违法搭建外挂式保温阳台,违法搭建鸽舍等设施,饲养家禽、家畜等违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六)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产生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七)产生噪声、振动、烟尘、恶臭气体等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八)擅自设置摊点、开办公司等违反工商管理规定的;(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上述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市政公用、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以下公共区域可分摊: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此外还包括整个服务公共和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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