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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旧伤复发伤,根据《工伤条例》规定可以视为工伤,如果是其他原因的旧伤则不算。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三)职工原在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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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您在服役期间,因公负伤,是为了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造成的,因此,您在车间旧伤复发,虽然不是从事生产工作造成的,但是应该享受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您的旧伤复发算工伤。
工伤不康复住院算康复期。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没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需治疗的,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加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受伤后一个月内由公司提出申请工伤,公司不提出申请的,您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认定工伤后,要委托对工伤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你可以请求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若您的单位拒不赔偿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可以请求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需护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的),若劳动合同期满,或者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期限问题,如果用人单位积极配合的话,赔偿比较快,如果用人单位不予配合,需要通过仲裁及诉讼解决。一天只发30几块钱是不对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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