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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内,换了房东,应该及时与新房东确认租赁合同。必要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
租赁期限内,换了房东,应该及时与新房东确认租赁合同。必要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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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内,换了房东,应该及时与新房东确认租赁合同。必要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果房东并没有书面通知解除房租租赁合同,租客欠房租时,房东换锁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向房东要求赔偿。 1、房东作为出租方有义务提供符合使用目的的租赁物(安全、适宜居住),房屋损坏并导致财产损失的,出租方应予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应综合考量“实际物损、租金标准以及公平原则”。 2、除非租赁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你可以要求房东及时维修、修复。 3、有维修义务而拒不维修或者不赔偿的,你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返还未居住期间预缴的租金、保证金,并主张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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