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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一月以后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将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天数为21.75天。公司显然违法。...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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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但是,如果你和新公司再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个新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你必须履行,除非新公司同意变更合同,否则不能反悔。 你中陷阱啦!
劳动者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只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同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法律上“视为”就等同于“是”,在签订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只是欠缺了书面的载体,但在法律上已经是承认了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有效。仲裁及诉讼是不会再支持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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