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
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作出规定:“因劳动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原则,公司要想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你有权拒绝签订变更后的合同,也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当新合同明显违反原合同原则时,如工资大幅下降、责任变更等。,你可以拒绝签署并要求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有权利义务继承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你原来的公司被现在的公司收购,你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应该继续有效。现在的公司作为原公司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应该享有原公司对劳动者的权利,承担原公司对劳动者的义务。如今,公司想要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因为变更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你有权拒绝签订变更后的合同,也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经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期内公司变更经济补偿,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补偿方式因解除合同原因而异。一、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相反,公司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二、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还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三、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7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