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已交了首付及配套费等,可以要求退房并索赔。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已交了首付及配套费等,可以要求退房并索赔。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应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商品房无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 (3)按预售商品房计算,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元%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 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已交了首付及配套费等,可以要求退房并索赔。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签订的合同无法律效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