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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拿月薪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是应当足额支付其加班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一般还是按照月发的,请问您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另外请问您工作多长时间了呢?是否有其他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呢?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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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一个月上28天已经违法劳动法,需支付加班费。而且925(包含加班费)一般已经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个首先当然需要看试用期是多长,是一周还是半个月还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或者更长,其次要看公司的计薪周期是什么样的,是自然月的还是不是自然月的。如果这个计薪周期内还处于试用期,那么就是试用期工资,如果这个计薪周期中途转正,那么一部分是试用期工资一部分是正式期工资,如果转正在这个计薪周期之前就已经完成,那么就是正式期工资。这个与几号发工资无关。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薪水。《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九条限定: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薪水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薪水下月发合法。拖延薪水,不发薪水、克扣薪水劳动者能够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能够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能够提议辞工,并要求经济赔偿。劳动者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薪水,劳动监察大队商洽不成的,劳动者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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